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冶金疗养院 日期:2026/09/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冶金疗养院
2025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冶金疗养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冶金疗养院2025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桂林冶金疗养院2025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冶金疗养院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我院始建于1958年,是自治区编委审定在编的副县(处)级预算拨款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为全国冶金、有色系统的职业病、肺结核病和其他内科疾病的治疗、疗养及养老、托老。以“巩固职业病疗养,开发养老产业”为发展方向,逐步把疗养、养老业做大做强,形成规模和品牌效益,集医疗、养老、疗养为一体全区最大的现代化疗养基地。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隶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是自治区编委审定在编的副县(处)级预算拨款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机构设有:院办、人事科、财务科、医务医保科、护理部、后勤保障中心、门诊、职业病疗养中心(下设中心药房、体检中心及职业病科)、颐养认知中心(下设福星楼、颐养认知中心、颐康楼、颐和楼及颐星楼)、康复中心(下设康复医学科、康养楼、理疗科及营养科)、健康疗养中心(下设房务部、品味轩、市场部及天福食苑)、营销中心等。
第二部分:桂林冶金疗养院2025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自治区本级2025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桂林冶金疗养院2025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5年度总收入6148.5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84.12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71.34万元,下降1.5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4.88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26.75万元,增长15.02%,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正常晋级晋档,追加人员经费。
2.事业收入4479.2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98.09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受区域疗养市场竞争加剧影响,部分合作单位疗养计划延后实施,加之2025年度职业病疗养及健康体检业务拓展不及预期,致使事业收入较上年同期略有回落。
3.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无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缺口的情况。
4.上年结转和结余1464.4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217.3万元,增长17.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留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5年度总支出6148.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41.63万元, 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403.46万元,增长8.8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6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13.34万元,增长21.51%。主要原因是计提基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4832.91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425.46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在职人员正常晋级晋档及社保缴费基数上调,人员经费刚性增长;二是药品耗材及膳食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以及医疗设备、病房维护投入增加,运营成本有所上升;三是水电费等后勤保障支出作为刚性成本,不随收入下降而同比例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33.36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35.33万元,下降51.43%。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因预算管理方式调整,部分资金通过自有资金列支,导致本科目支出同比下降。
4.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4年度决算数保持一致。
5.年末结转和结余1206.9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257.51万元,下降17.58%,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单位运营及业务拓展投入增加,全年实际支出超出当年收入规模,差额部分通过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结转结余资金予以弥补。
二、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冶金疗养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88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增加26.75万元,增长15.02%。其中:基本支出204.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桂林冶金疗养院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4.88万元,支出决算为20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79万元,支出决算为2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6万元,支出决算为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护理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年初预算为8.34万元,支出决算为8.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的离休费。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行业医院(项)年初预算为155.44万元,支出决算为15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35万元,支出决算为1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三、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8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工资、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离休人员离休费及退休人员补贴。
四、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五、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较上年末减少1辆,是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已达使用年限,按规定程序报废处置。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资金安排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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